駁回解除財產保全申請書
尊敬的法庭:
我作為被申請人,特此提交駁回解除財產保全申請書。
首先,就申請人提出的解除財產保全的理由,我對其進行了仔細審查,并不認同其所述情況。申請人聲稱,財產保全是不合理的,因為沒有證據證明我對其造成了財產損失。然而,在此聲明中,我要表達我的異議。根據我所掌握的情況,申請人確實與我有一筆債務關系,而我在債務問題上一直積極配合溝通,以尋求一種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相反,申請人沒有按照約定的方式償還債務,也沒有提供充分的還款意愿。鑒于此,為保障我的權益和追討債務,財產保全是必要的舉措。
其次,在資產保全的選擇上,我認為申請人并未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我的財產保全措施是過分的或影響了其正常生活。申請人所提及的手機、電腦等個人財物,并未經過財產保全的程序。財產保全的措施主要針對的是一些商業(yè)資產,旨在確保我能夠收回所欠的債務。財產保全并沒有給予申請人帶來過多的困擾,也沒有威脅到其正常的生活和工作。我并沒有通過保全措施侵犯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我**希望的就是能夠通過此方式解決我們之間的債務問題。
**,我要提醒法庭,財產保全是一種法律手段,旨在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在此案中,我是債權人,而申請人則是債務人。根據法律規(guī)定,我有權采取一定的措施保護我的利益。財產保全是我追討債務的手段之一,而不是對申請人的不當侵犯。
綜上所述,我要求法庭駁回申請人的解除財產保全申請。并請法庭審慎權衡各方的權益,確保公正公平地處理此案。我將繼續(xù)配合法庭的調查,并期待能夠通過法律程序解決我們之間的糾紛。
特此申明。
被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