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業(yè)合同中,履約保證金是一種常見的保證交易順利進行的手段。當交易完成后,履約保證金通常會返還。但有時,一方可能拖延或拒絕返還保證金,這時候就需要對方采取行動,及時催要。
那么,如何有效催要履約保證金呢?這篇文章將為你詳細解析,一起來看看!
履約保證金,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保證金出具方)應對方(保證金接收方)的要求,在合同成立或履行之前或同時,向對方提供一定數(shù)額的保證金,以確保合同的履行。
履約保證金通常由銀行或擔保公司出具,是一種擔保形式。保證金出具方承諾,如果自己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愿意承擔相應的責任,保證金可被對方用于彌補損失。
要想順利追回履約保證金,首先要明確自己的追要行為有法律依據(jù)。根據(jù)《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guī)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這就意味著,當合同一方因對方未按約履行合同而遭受損失,并因此承擔了保證責任時,有權向未履約方追償,包括要求返還履約保證金。
此外,在追要保證金時,還要注意保證金的性質。履約保證金通常分為違約保證金和誠信履約保證金。違約保證金是指合同中約定,當一方違約時,另一方可以沒收或扣除的保證金。誠信履約保證金則是指合同中約定,合同雙方必須誠信履行合同義務,如果一方未按約履行,則需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保證金,以確保合同的履行。
在追要保證金時,要注意區(qū)分這兩種保證金的性質。如果是違約保證金,則需要證明對方存在違約行為;如果是誠信履約保證金,則需要證明對方未誠信履行合同義務。
在追要履約保證金時,證據(jù)的收集和保存至關重要。這包括合同文本、交易記錄、保證金憑證等。這些證據(jù)可以證明合同的存在、履約保證金的約定以及對方未按約履行合同義務的事實。
此外,如果對方存在違約行為,還需要收集和保存相關證據(jù),如書面通知、見證人證言等。這些證據(jù)可以證明對方的違約行為,從而加強自己的追要依據(jù)。
在發(fā)現(xiàn)對方未按約返還履約保證金時,應及時發(fā)函催要。催要函的內容應包括:
簡要陳述合同內容和履約保證金的約定; 指出對方未按約返還履約保證金的事實; 要求對方立即返還履約保證金; 告知對方如不返還履約保證金將采取進一步行動(如法律訴訟)。發(fā)函催要是追要履約保證金的重要一步,可以起到提醒對方、留存證據(jù)的作用。在發(fā)函時,應注意留存好發(fā)函記錄和對方簽收憑證。
在發(fā)函催要后,如果對方仍不返還履約保證金,可以嘗試與對方協(xié)商談判。協(xié)商談判是一種較為柔性的方式,可以避免雙方關系惡化,同時也能盡快解決糾紛。
在協(xié)商談判時,可以提出折中方案,如分期返還保證金或以其他方式補償。同時,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協(xié)商談判的記錄,以備后續(xù)使用。
如果對方仍不返還履約保證金,則需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這包括向法院起訴、申請仲裁等。
在采取法律手段時,要注意留存好相關證據(jù),包括合同文本、交易記錄、保證金憑證、催要函、協(xié)商談判記錄等。這些證據(jù)將是法院或仲裁機構審理案件的重要依據(jù)。
某公司與一家建筑公司簽訂合同,約定由建筑公司負責公司總部大樓的建設。合同中約定,建筑公司應向某公司提供500萬元的履約保證金,以確保按時按質完成建設任務。合同履行后,建筑公司未按約返還履約保證金。某公司多次催要無果,于是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履約保證金。
法院審理后認為,雙方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履約保證金的條款,建筑公司未按約返還履約保證金的行為違反了合同約定,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終,法院判決建筑公司返還500萬元履約保證金并支付相應的利息。
當交易完成后,及時返還履約保證金是交易中的一方應盡的義務。如果對方拖延或拒絕返還保證金,則需要采取行動,維護自身權益。掌握必要的技巧,循序漸進,才能更好地追要保證金,降低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