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領域,保證金制度是招投標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其中就包括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和支付保證金等多種類型。二建招投標履約保證金,是施工單位中標后,向建設單位繳納的一筆保證金,旨在保證施工單位能夠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如不履行,建設單位有權沒收該筆保證金。這篇文章將全面介紹二建招投標履約保證金,包括其性質、繳納時間及方式、退還流程、法律依據(jù)等,幫助讀者全面了解這一重要制度。
二建招投標履約保證金,是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后,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繳納的一筆保證金,其性質屬于一種合同擔保。履約保證金旨在保證施工單位能夠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如施工單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建設單位有權依照合同約定沒收該筆履約保證金。
《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庇纱丝梢?,履約保證金與定金具有相似之處,但履約保證金不具有定金罰則性質,即不履行合同義務時,建設單位無權要求施工單位支付兩倍的履約保證金。
根據(jù)《工程建設標準施工招標文件》(GF-2017-0201)的規(guī)定,履約保證金一般在中標公示期結束后,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前繳納。施工單位應根據(jù)招標文件的要求,選擇合適的繳納方式。常見的繳納方式包括現(xiàn)金、銀行保函和保證保險三種。
現(xiàn)金:施工單位可向建設單位指定的賬戶繳納現(xiàn)金,并提供繳款憑證。 銀行保函:施工單位向銀行申請開立保函,由銀行承諾在施工單位不履行合同義務時,將代為支付一定金額的款項給建設單位。 保證保險:施工單位向保險公司購買履約保證保險,由保險公司承諾在施工單位不履行合同義務時,將賠償建設單位一定金額的損失。根據(jù)《工程建設標準施工招標文件》(GF-2017-0201)的規(guī)定,在施工合同履行完畢后,經(jīng)建設單位確認,施工單位可申請退還履約保證金。退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書面申請:施工單位在合同履行完畢后,向建設單位提交書面申請,請求退還履約保證金,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 建設單位審核:建設單位在收到申請后,應在合理期限內(nèi)對施工單位的履約情況進行審核。若施工單位履行了合同義務,則同意退還履約保證金;若施工單位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建設單位應列出未履行的義務,并要求施工單位予以糾正。 雙方確認,退還保證金:若施工單位完全履行了合同義務,建設單位應出具書面確認函,并退還履約保證金。若為現(xiàn)金方式繳納的保證金,建設單位應將保證金退還至施工單位指定的賬戶;若為銀行保函或保證保險方式,建設單位應通知銀行或保險公司解除保函或保險。二建招投標履約保證金制度的法律依據(jù)主要包括《擔保法》、《招標投標法》和《合同法》等。
《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guī)定了定金的相關規(guī)定,履約保證金作為定金性質的擔保,可參照定金相關條款進行理解。 《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招標人要求中標人提供履約擔保的,中標人應當提供。履約擔保的擔保期為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兩年。”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guī)定:“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依照保證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由保證人履行,債權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證人履行責任,也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某施工單位在投標時繳納了投標保證金,中標后,又按要求繳納了履約保證金。但在施工過程中,因施工單位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建設單位因此遭受損失。建設單位是否可以沒收履約保證金?
根據(jù)《擔保法》和《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施工單位不履行合同義務,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建設單位有權要求施工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在此情況下,建設單位可以沒收施工單位的履約保證金,以彌補自己的損失。若施工單位繳納的履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建設單位的損失,建設單位還可以要求施工單位承擔進一步的賠償責任。
在二建招投標履約保證金管理中,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保證金的繳納:施工單位應按時足額繳納履約保證金,否則可能被視為放棄中標資格。 保證金的退還:施工單位在申請退還履約保證金時,應提供完整的資料,并確保資料的真實性。建設單位應在合理期限內(nèi)審核,不得無故拖延。 保證金的沒收:建設單位在沒收履約保證金前,應通知施工單位并聽取其申辯意見,不得隨意沒收。 保證金的爭議:若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在履約保證金方面發(fā)生爭議,可通過協(xié)商、仲裁或訴訟等方式解決。二建招投標履約保證金是施工單位履行合同義務的重要保障,施工單位應充分認識其重要性,按時足額繳納,以免影響自身權益。同時,建設單位也應合理使用履約保證金,在施工單位履行合同義務后,及時退還履約保證金,避免因保證金問題影響雙方合作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