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院財產保全裁定書
裁定書編號:2023-CPBCS-001
案由:申請保全財產
申請人:甲方(姓名/單位)
被申請人:乙方(姓名/單位)
法院:XX市XX區(qū)人民法院
裁定日期:2023年XX月XX日
裁定內容:
一、甲方向本法院遞交申請,要求對乙方的財產采取保全措施,以確保甲方在本案中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為保全申請?zhí)峁┑南嚓P證據(jù)材料包括:
1. 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合同及相關協(xié)議;
2. 乙方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
3. 相關財務記錄證明乙方在本案中存在違約行為。
三、本法院在審理甲方的保全申請過程中,經過充分調查,對乙方的財產狀況進行了仔細核實,并聽取了雙方的陳述和辯論意見。
四、根據(jù)審理結果及法律規(guī)定,本法院認為甲方提出的保全申請具有合法性和事實依據(jù),且符合保全的法定條件。鑒于乙方存在逃避執(zhí)行、轉移財產等行為的跡象,為防止甲方的合法權益受到進一步損害,本法院依法作出以下裁定:
1. 對乙方名下的以下財產采取保全措施:
(1)位于XX市XX區(qū)的乙方名下的不動產(詳細地址)擔保的財產;
(2)乙方名下的銀行存款;
(3)乙方名下的股權、股份;
(4)乙方名下的其他財產,包括但不限于車輛、設備等。
2. 甲方負責提供相關的保全擔保,以確保對乙方財產的保全措施真實有效。
3. 本法院可根據(jù)案件的實際情況,隨時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財產的清單、估值報告等證據(jù)材料,并可要求乙方妥善保管、不得轉移相關財產。
4. 乙方應在收到本裁定書后48小時內接受并履行保全措施,否則將面臨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本法院根據(jù)案件情況,決定對本裁定進行公告,并通知當事人執(zhí)行。
特此裁定。
審判長:(簽名)
法院蓋章
備注:本裁定書自送達之日起生效,且不可撤銷。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裁定,并配合相關程序的進行。如有異議,可依法提起上訴。